字母小姐案,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案子,字母小姐案在上世纪香港演艺圈可是引起过巨大的轰动,因为字母小姐案涉及多位香港女艺人,一名化身各种角色的犯人钱志明以片约、房车、金钱等手段诱骗女艺人进行性交易,并且还有多名被拍下裸照遭到勒索,下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轰动香港的字母小姐案。
字母小姐案为香港轰动一时的桃色行骗案,犯人钱志明利用不同化名,扮演皮条客、电影编导、富家公子等多重身份,以优厚片约、房车、金钱利诱女艺人性交及口交,同时多名女艺人被拍下裸照并遭勒索。此后,有受害人不甘受骗,于1990年8月13日报警,事件揭发后震惊全港。字母小姐案于1991年开审时法庭为保护受害人身份,颁令各传媒不得披露受害人资料,传媒于是以A、B、C、D、E、X小姐称呼6名女证人。
A小姐身份较为人熟知,据她自述,曾任幼稚园、电视艺员、开时装店,1988年收到一名叫叶先生神秘男子电话声称为她介绍性交易,她声称过往从未以性赚取酬劳,但当时有感时装生意一般,星运平平,当晚便在启德机场附近的酒店,与一名自称钱先生的男子接洽,并于旺角一间廉价酒店发生关系。
钱先生事后说会给她10万元,记下她的银行户口,但她回家时发现银包内有800元不翼而飞,又想到“钱先生”选择平价酒店,怀疑自己受骗。数日后,“叶先生”致电给她,说她当晚上床情况已被拍照,勒索15000元,A小姐只好付上金钱,往后亦多借钱给“叶先生”。
1989年3月,“叶先生”再次来电,指“钱先生”有收藏裸照习惯,要求A小姐再拍一辑裸照,A小姐于是与“钱先生”在湾仔另一间廉价酒店发生性行为,被拍下两张裸照。往后“叶先生”又说,“钱先生”周转不灵,要求A小姐支付14万元,并说“钱先生”过去曾参与一宗重大案件,拥有很多随从。“叶先生”此后亦安排她在不同场合“陪老板”。A小姐说,自己因一时贪念而被人勒索,与兄长因金钱问题起争执,曾萌生自杀之念。
当时辩方大律师艾勤贤质疑,A小姐接了一个陌生人电话后,已极短时间进行性交易,反映“叶先生”根本是她熟悉的“皮条客”,并指她实际上是一名妓女。他亦质疑A小姐出庭,是希望塑造一个类似麦当娜的坏女孩形象。A小姐否认,她说自己只是怕事才没有报警,又曾听过娱乐圈可透过性服务赚取巨款,信以为真,结果被骗;这宗案件亦无助她的星运,出庭只是为了说出真相。A小姐作供期间,犯人栏的钱志明突然笑了。
B小姐,1980年参加一个选美比赛而进身娱乐圈,1990年7月在家中接获一名自称叶先生的电话,对方说会介绍一名老板的儿子给她,只要求口交,可得5万元肉金。B小姐指自己曾感到害怕,但对方说在娱乐圈中,如没有私家车及物业,会被人看低。B小姐接受交易,与一名自称姓韩的“富家子弟”,前往一间时钟酒店进行性行为。
期间,“韩先生”曾开出空头支票,诈称可提供10万元现金、房车、200万元单位、附属金卡,B小姐洗澡亦被拍下裸照,期间B小姐虽然反抗,但“韩先生”指:“合作些,不要令我不高兴!”“叶先生”之后向B小姐说,是“韩先生”串谋欺骗她,并向她骂以粗言秽语。自此B小姐再没有与叶先生联络。
C小姐1990年8月参加电视台选美比赛彩排时,一名自称“Philip Yeung”的陌生男子致电给她,自称是嘉禾电影制作公司的职员,问她是否渴望拍戏,并介绍一名很富有的韩姓商人与她认识。来电者说,若肯为商人口交,每次可得酬劳5万元。当C小姐将信将疑时,“Philip Yeung”诈称自己是中间人,还多次要求C小姐给他佣金,并教她用“韩先生”的金卡购买物件后套现,给他回佣,令交易更加迫真。C小姐最终应约。
离开酒店十分钟后,Philip Yeung便致电告诉她,她已被拍下裸照,要付五万元赎金,她同时发现遗失了信用卡,遭人提款5000元。C小姐即时报警,宣称被人勒索、恐吓及偷窃。但她不能肯定,“杨氏”与“韩氏”到底是否同一人,亦未能即时提供他们的详细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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